关于公布2013年度江苏省土地规划服务机构推荐名录(乙、丙级)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土地规划服务机构评选推荐管理办法》,我会按规定程序对土地规划服务机构进行了评审,决定以下单位进入2013年度江苏省土地规划服务机构推荐名录(乙、丙级),有效期为两年(自公布之日起,特殊情况见备注)。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