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江苏省2012年度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编制从业机构临时资质推荐名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编制从业机构暂行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核,决定给予以下单位临时资质。该临时资质名录与推荐名录具有同等效力,具备在我省从事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编制业务的资质,有效期为一年(自公布之日起)。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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