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苏省土地学会培训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苏土学〔2014〕3号
关于印发《江苏省土地学会培训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土地学会,省土地学会各分支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培训收费行为,加强对培训收费的管理,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结合学会实际,制定了《江苏省土地学会培训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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