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省土地学会工作机构、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的通知
苏土学〔2014〕21号
关于调整省土地学会工作机构、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土地学会,省土地学会各分支机构,各有关单位:
鉴于部分单位主要负责人职务变动,为便于省土地学会工作的开展,根据《江苏省土地学会章程》规定,由四届理事会秘书长提名,并经学会常务理事会通讯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对部分工作机构、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作如下调整:
朱凤武同志聘任为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
陈惠明同志聘任为科技委员会主任委员,不再担任土地整治分会主任委员职务;
汤槐同志聘任为组织委员会主任委员;
倪红升同志聘任为土地规划分会主任委员,不再担任土地经济分会主任委员职务;
王黎明同志聘任为土地经济分会主任委员;
刘斌同志聘任为土地整治分会主任委员;
陆效平同志不再担任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
崔娟同志不再担任科技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
施建石同志不再担任组织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
顾迅建同志不再担任土地规划分会主任委员职务。
江苏省土地学会
2014年6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