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取2015年度团体会员会费的通知
各团体会员单位:
根据民政部、财政部的文件精神,我会现开始收取2015年度会费。我会团体会费收取标准为:
一、常务理事团体会员单位:每年20000元。
二、理事团体会员单位:每年10000元。
三、其他团体会员单位:每年8000元。
请各单位按标准将会费汇到江苏省土地学会账户,并将回执传真至省土地学会。我会在收到汇款后,即开具专用会费收据寄回各单位。
特此通知。
银行汇款账户:
单 位:江苏省土地学会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
帐 号:087649120100330003966
联系人:钱旭 郑丽红
电 话:025-86599832
传 真:025-86599831
地 址:南京市水西门大街58号
邮 编:210017
江苏省土地学会
2015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