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江苏省土地科普基地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苏土学〔2015〕21号
关于开展江苏省土地科普基地申报
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土地学会,各有关单位:
为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土地科普工作,合理利用社会科普教育资源,促进土地科普基地建设,推动土地科普事业发展,根据《江苏省土地科普基地认定暂行办法》(苏土学2015〔19〕号)的有关规定,省土地学会研究决定,开展全省首批土地科普基地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县(市、区)土地学会、各有关单位,对照《江苏省土地科普基地认定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分类条件,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土地科普工作开展情况,组织符合条件的科普机构积极参加申报工作。
二、首次申报推荐不设名额限制,各地、各单位从实际出发组织申报推荐。
三、申报材料要求
1.填写江苏省土地科普基地申报表(见附件,一式三份,并附电子文档一份)。
2.提交申请报告,内容包括单位的基本情况、申请理由和工作成效,并以附件形式提供科普工作人员基本情况表、科普工作管理制度(包括经费制度),以及相应开展科普工作的相关材料(文字、图片、音像)等。
四、各省辖市土地学会扎口受理本辖区范围内土地科普基地的申报,对县(市、区)土地学会推荐的土地科普基地进行初审,并在《江苏省土地科普基地申报表》上填写推荐意见后,于10月30日前报省土地学会。
联系人:郑丽红 025-86599831
曹 华 025-86599830
邮 箱:jstdxh@163.com
联系地址:南京市水西门大街58号建邺大厦606室
附件:江苏省土地科普基地申报表
江苏省土地学会
2015年9月21日
附件
江苏省土地科普基地申报表
申报单位名称(公章):
申报单位负责人(签字):
申 报 类 型:
依托单位(公章):
推荐单位(公章):
江苏省土地学会
2015年9月
1.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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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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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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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保护类 □生产设施类
□教育科研类 □科技场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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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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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单位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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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 □科研院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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