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大地畅想”主题文化作品大赛活动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土地学会、省土地学会各工作机构、分支机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国土文化建设,全面展示国土文化建设丰硕成果,省土地学会决定举办“大地畅想”主题文化作品大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围绕“大地畅想”这一主题,以诗歌、散文、书法、绘画等作品形式,反映我省在推进节约集约政策创新、制度创新、机制创新和文化创新,推进土地利用方式转变,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节地水平和产出效益“双提升”战略中所取得的丰硕成果。
二、参赛人员
省土地学会会员,土地科技工作者,全省国土系统干部职工(包括离、退休人员)。
三、作品要求
(一)文学作品:体裁限定为诗歌、散文(2000字左右),反映时代特色,讴歌先进典型。
(二)书法作品:最大尺寸不超过六尺,最小不低于三尺,书法字体不限,草书、篆书要附释文,不含硬笔。
(三)绘画作品:最大尺寸不超过六尺,最小不低于三尺(斗方除外)。山水、人物、花鸟均可,以国画为主,油画、水彩画也可参赛。
所有参赛作品内容必须健康高雅,符合主题,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基层。
四、作品征集、评选
1.征集作品。每位作者提交作品单项不超过2幅。送件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写明:单位、姓名、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QQ或电子邮箱及作品类别,送件须妥善包装,邮寄请使用挂号或特快专递,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
征稿时间从即日起截止2016年4月2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邮寄地址:南京市水西门大街58号,江苏省土地学会文化分会 胡德照(收)。电话:025-86599813。邮编:210017。电子邮箱:2322064768@qq.com。
2.评选作品。由主办单位邀请业内专家和相关领导组成评委会进行评选。从参赛作品中分别评出诗歌、散文、书法、绘画类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名,并对获奖作品给予一定的奖励。
3.汇编作品。将所有获奖作品汇编成册,并邀请部分获奖作者参加文化笔会。
江苏省土地学会
2016年3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