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定首批江苏省土地科普基地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土地学会,省土地学会各工作机构、分支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土地科普工作,合理利用社会科普教育资源,推动土地科普事业发展,根据《江苏省土地科普基地认定暂行办法》(苏土学2015〔19〕号)的有关规定,省土地学会开展了全省首批土地科普基地申报推荐认定工作,经各地申报,各市土地学会推荐,省土地学会组织实地踏勘、专家评审和公示等程序,省土地学会决定认定徐州市贾汪区潘安湖风景区等7个单位为首批江苏省土地科普基地,有效期均为4年(自认定之日起)。
希望获得认定的“江苏省土地科普基地”不断完善科普条件和功能,广泛开展持续有效的土地科普活动,注重运用信息化手段和新媒体提高科普实效,为提高全民土地科学素质作出积极贡献。各地土地学会和各有关单位要从各方面关心支持土地科普基地建设和科普工作的开展,充分发挥土地科普基地在传播土地科学知识、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中的积极作用。
江苏省土地学会
2016年5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