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苏省土地学会实施新一轮“提升学会服务科技创新能力计划”方案》的通知
各市土地学会, 省土地学会各工作机构、分支机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学会服务科技创新能力,助力实现“十三五”江苏经济社会、科协事业和国土资源规划发展目标,根据省科协《关于实施新一轮“提升学会服务科技创新能力计划”的意见》(苏科协发〔2016〕35号)要求,学会研究制定了《江苏省土地学会实施新一轮“提升学会服务科技创新能力计划”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切实推进新一轮“提升学会服务科技创新能力计划”顺利实施。
江苏省土地学会
2016年7月6日
江苏省土地学会实施新一轮
“提升学会服务科技创新能力计划”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学会服务科技创新的能力,助力实现“十三五”江苏经济社会、科协事业和国土资源规划发展目标,根据省科协《关于实施新一轮“提升学会服务科技创新能力计划”的意见》(苏科协发〔2016〕35号)要求,结合学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印发的科协系统深化改革实施方案,按照省科协实施新一轮“提升学会服务科技创新能力计划”(以下简称“提升能力计划”)和省国土资源厅党组对学会工作的要求,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科技创新和国土资源管理中心工作,以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深化土地制度改革为主旋律,以改革创新为主动力,以学会治理结构和治理方式现代化为主抓手,以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承接政府转移职能、信息化为重点的科普创新、科技创新智库建设、科技人才为重点,进一步提升学会组织的引领力、凝聚力、服务力和创新力,充分发挥学会在土地学科建设、科技创新体系、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
(二)工作目标。立足首轮“提升能力计划”工作基础,巩固提升省级综合示范学会创建成果,着眼建立定位准确、功能完善、运作规范、作用突出的现代特色科技社团,全面改革学会治理结构和治理方式。经过5年努力,至2020年,基本形成政社分设、依法自治、民主规范、权责明确的学会组织体制和运行机制,服务科技工作者、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服务公民科学素质提高、服务党委和政府科学决策的能力明显增强,会员凝聚力、学术影响力、社会公信力和综合竞争力明显提升,努力建成组织架构健全、体制机制完善、运行管理规范、服务能力突出、发展充满活力的更高水平的省级综合示范学会。
(三)基本原则。
――坚持围绕大局,服务为本。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科技创新和国土资源管理中心工作,推进学会建设创新发展。牢固树立服务宗旨,着力围绕“四个服务”,创造性开展学会工作。
――坚持学术主业,提升质量。准确把握公益性、学术性社团组织这一功能定位,加强土地学术研究,繁荣土地学术交流,促进土地学科发展,提高学术研究质量,促进成果转化应用。
――坚持面向社会,创新开拓。顺应创新驱动发展、政府转变职能和社会治理改革的新形势新要求,树立创新理念,拓展社会服务,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推进土地科普创新。
――坚持依法办会,规范治理。以治理结构和治理方式现代化为目标,全面推进学会组织方式、运行机制和党建工作创新,实行依法、民主、自主办会,提升学会创新和服务能力。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学会组织结构治理方式改革创新。加强学会组织建设,做好在大专院校优秀研究生中发展个人会员、在土地从业机构中发展团体会员工作。改革学会会员制度,做好会员登记管理工作,依法规范会费收缴。建立健全学会管理、运行和监督机制,明确理事会决策层、秘书处执行层、监事会监督层的工作职责。进一步完善工作机构、分支机构组织体系,更多地吸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土地从业机构的专家进入工作机构、分支机构,更好地发挥其作用。推进秘书处实体化建设,着力打造运转高效、规范有序的实体办事机构。建立健全务实高效、位阶有序的会议制度,学会领导机构按期换届,确保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监事会依法依章程履职。优化学会领导人员构成,提高学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中一线科技人员和中青年科技工作者比例。推进学会人事制度改革,推动秘书长职业化,重视专职工作人员选拔、培养。加强省、市、县学会的联系与互动,发挥整体合力。牢固树立互联网思维,加强信息化建设,打造学会工作、宣传、服务网上平台。
(二)以学术创新服务科技创新。围绕“十三五”以土地利用方式转变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深化土地制度改革创新、深化提升节约集约用地“双提升”行动,深入开展土地学术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坚持问题导向,深入研究土地领域事关全局的重大课题,着力破解重点和难点问题。继续发挥分支机构的专业支撑作用、市县学会的层级网络作用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智库引领作用,搭建形式多样、合作共赢的学术研究和交流平台,提高学术交流的质量和水平。围绕土地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网上论坛和专题研讨。采取省市学会联办、主论坛与分论坛有合有分的方式,办好学会学术年会。带着课题走出去、请进来,开展境内外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
(三)服务支持创新创业。充分发挥学会组织服务创新创业主力军作用,调动激发土地科技工作者的创新热情和创造活力。推进“创新创业服务示范基地”、“土地科技服务站”、“首席专家”创建申报认定,发挥其服务科技创新平台作用。发挥土地从业机构人才技术优势,面向园区企业等基层一线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土地科技服务。建立健全土地业务培训师资队伍,培养推荐科技创新创业人才。搭建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开展科技协同创新,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四)创新推进土地科普。推进土地科普平台建设,每两年推荐评选认定一批省级土地科普基地。创新科普公共服务产品供给模式,推进土地科普信息化建设,丰富学会网站宣传内容,办好学会微信公众号,探索运用新媒体,拓展现代科普传播渠道。推进土地科普人才队伍建设,面向在校大学生和土地从业机构从业人员,建立土地科普志愿者队伍。探索编写公众土地科学知识读本,推进土地科学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加强土地文化建设,每年举办土地主题文化作品竞赛、笔会等活动。
(五)有序拓展社会职能。积极承担政府转移职能,拓展学会参与公共科技服务渠道,增加科技类公共服务的有效供给。总结参与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扩大试点的经验做法,建立可负责、可问责的职能转换机制。完善土地规划机构和土地整治规划设计机构评价推荐和监督管理,建立实施土地整治规划设计机构诚信管理制度。开展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大赛,通过比赛锤炼提高机构业务能力。推进土地专业培训,面向新加入推荐名录机构和新从业人员,每年举办土地专项业务培训,积极承办相关土地专题培训。做好《江苏省志·土地志》的编纂工作。探索开展土地相关专项工作的第三方评估。
(六)开展科技智库建设。依托高等院校建立土地咨询研究机构,吸纳相关高校、科研院所、土地管理部门和事业单位以及相关土地从业机构的专家学者和专业人才共同参与,着力打造有分量有影响的学会科技智库。在完善学会专家库、充分发挥首席专家作用的基础上,探索建立学会专家委员会。组织土地科技工作者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土地制度创新重大课题,深入调查研究,把专题调研、软课题研究和决策咨询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积极建言献策,发挥学会土地智库作用。办好学会会刊,争取公开发行刊号,搭建学术交流平台,提高刊物质量和影响力。
(七)改革联系服务科技工作者的体制机制。创新会员服务体制,丰富会员服务内容,积极为会员单位和会员做好专业技术培训、技术职称申报等相关服务工作。开展优秀土地科技工作者评选推荐和宣传表彰工作,弘扬优先土地科技工作者的责任意识、创新业绩和奉献精神。积极反映土地科技工作者的建议和意见,维护土地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抓好学术规范和学风道德建设,为土地科技工作者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科研环境。
三、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2016年4月~2016年6月)。依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江苏省科协系统深化改革实施方案》、《江苏省科协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省科协《关于实施新一轮“提升学会服务科技创新能力计划”的意见》和省国土资源厅党组对学会工作的要求,研究制定省土地学会实施新一轮“提升能力计划”方案。
(二)推进实施(2016年7月~2017年12月)。依据实施方案,逐年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和分工方案,分解任务目标,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着力巩固扩大省级综合示范学会创建成果,完善学会创新治理各项制度,推进“提升能力计划”实施方案稳步实施。
(三)分析评估(2018年1月~3月)。结合学会换届,对实施方案各项任务落实情况、实施成效、存在问题及原因、对策措施等进行分析评估。根据评估结果,适度调整相关目标、任务和措施,继续推进“提升能力计划”的实施。
(四)深入实施(2018年4月~2020年12月)。按照新一届学会代表大会的部署要求,围绕创建更高水平的省级综合示范学会,逐年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和分工方案,分解任务目标,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创新推进“提升能力计划”不断取得新成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会理事会发挥领导职能,推进新一轮“提升能力计划”有效实施。学会实施“提升能力计划”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学会秘书处负责日常工作和协调联系,并对整个实施工作的目标任务落实、进度情况和责任单位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学会各工作机构、分支机构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确保计划高效、稳妥、有序推进实施。
(二)实行党建强会。坚持党对学会的领导,加强对学会工作的政治引领。加强学会党建工作小组建设,发挥好学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保障作用。加强学会党支部建设,发挥好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把党的工作融入学会发展过程中,形成党建与学会发展共进的双赢局面,确保学会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三)加大资金保障。积极承担相关部门委托的继续教育、课题研究等方面工作,争取相应的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规范开展有偿服务,在拓展学会社会服务空间的同时,为学会争取更多的活动经费。制定并完善计划项目申报、实施、考核、奖惩等政策制度,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四)争取各方支持。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省科协、登记管理机关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积极争取省国土资源厅党组的工作指导和关心支持。发挥学会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的组织优势,协调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土地从业机构和市县土地学会,形成新一轮实施“提升能力计划”的整体联动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