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市县学会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苏土学〔2016〕38号
各市、县(市、区)土地学会:
为加强学会工作信息化建设,推进省市县学会上下联动、相互交流、相互促进、创新发展,现就做好市、县(市、区)学会动态信息报送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市、县(市、区)学会向省土地学会网站报送信息机制。各市、县(市、区)学会应将学会工作和活动开展与向省土地学会网站报送信息结合起来,主要报送“学会动态”,学会参与或发挥作用的“行业信息”亦可报送,用信息积极反映学会工作及活动开展情况及成效。
二、建立信息报送与年度学会工作先进单位评选挂钩制度。市学会平均每月向省土地学会报送1条信息,县(市、区)学会平均每个季度向省土地学会报送1条信息。2016年年底前,各市和县(市、区)学会报送信息数量分别不得少于5条和2条。完成信息报送数量列入年度学会工作先进单位评选的基本条件。
三、建立市、县(市、区)学会信息员队伍。各市、县(市、区)学会应明确专(兼)职人员担任信息员,负责学会信息报送工作。省土地学会将于近期举办市县土地学会信息员培训,各市、县(市、区)学会应组织信息员积极参加培训。
四、建立信息报送情况通报制度。省土地学会每个季度统计通报一次市、县(市、区)学会信息报送情况。
联系人:曹 华
电 话:025-86599830
邮 箱:jstdxh@163.com
江苏省土地学会
2016年8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