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步实施建设用地减量化列入江苏“十三五”规划战略目标
逐步实施建设用地减量化
列入江苏“十三五”规划战略目标
经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日前由省政府公开发布执行。在江苏“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有哪些内容和土地管理工作相关?一起来看看。
1.【“十二五”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显著提高】
耕地保有量2015年规划目标475万公顷,2014年度实现值为517.5万公顷。
2.【江苏经济社会发展中一些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
其中包括:资源约束趋紧,生态环境质量尚未根本好转。
3.【“十三五”发展战略目标之一: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能源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大幅提高。完成国家下达的耕地保护任务,逐步实施建设用地减量化,单位GDP占用建设用地下降27%。作为约束性指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国家下达指标之内,耕地保有量完成国家下达指标。
4.【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任务】
化解房地产库存,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稳定房地产市场。
5.【坚持陆海统筹、江海联动】
科学确定围填海规模,加大对沿海滩涂围垦支持力度,支持盐城国家级滩涂综合开发试验区建设。深入推进盐城国家可持续发展示范区建设和南通陆海统筹发展综合改革试点。
6.【积极发展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支持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集中,鼓励专业大户向家庭农场转型。
7.【积极扶持农业龙头企业】
在不改变农村土地用途的前提下,鼓励工商资本有序进入农业,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农产品加工流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
8.【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调整】
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
9.【拓展农业多种功能】
发展休闲观光农业,打造都市休闲观光农业圈,环湖、环丘陵休闲观光农业区,沿江风光带、沿海风情带、沿黄河故道农耕文化带,完善促进休闲观光农业发展的扶持政策。
10.【转变农业生产方式和资源利用方式】
深化农业综合开发,努力形成农业产业布局合理、经营规模适度、资源利用方式集约、科技创新力强、面源污染可控的农业可持续发展格局,打造生态农业强省。
11.【实施农业资源休养生息计划】
探索实行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开展耕地质量提升行动。
12.【深入实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
扎实推进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解决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问题,建成高标准农田4275万亩。
13.【深化农村改革创新】
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统筹推进农村改革试验区各项试点。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扎实推进水域滩涂确权登记颁证,积极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加快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实现市县全覆盖。
14.【推动功能区布局基本形成】
发挥主体功能区作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基础制度的作用,沿江等优化开发区域率先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空间开发方式,重点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实现建设用地增量逐年下降。
15.【调整优化空间结构】
把空间结构调整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内涵,实施国土空间综合整治,严格控制土地开发强度,提高存量空间再开发利用效率。依托基础测绘地理信息要素,以资源环境综合承载能力为依据,统筹行政边界和自然边界,合理配置城镇、农业、生态三类空间,加强对生产力布局和资源环境利用的空间引导与约束。强化空间用途管制,划定城市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规范开发秩序。
16.【健全空间衔接协调机制】
按照主体功能定位,做好区域规划、专项规划、重大项目布局与主体功能区规划的衔接。以城镇、农业、生态三类空间为平台,促进各类规划的空间协调,推动城市规划依据开发强度目标和城镇空间范围,划定城镇建设用地增长边界,细化城镇内部空间功能布局;推动土地利用规划按照建设用地总量和开发强度双控要求,加强对各类用地规模、结构、布局的管控。
17.【探索建立空间治理体系】
总结推广淮安市、镇江句容市、泰州姜堰区等国家“多规合一”试点经验,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统筹各类空间性规划,推动市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市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多规合一”,实现一个市县一本规划、一张蓝图,促进建立省、市县两级空间规划体系。尊重并维护好区域自然生态环境本底,以市县级行政区为单元,探索构建以空间规划、用途管制、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差异化绩效考核等为主要内容的空间治理体系。发挥测绘地理信息服务功能,完善国土空间监测系统,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
18.【坚持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全面推进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
推动城镇化进入以提高质量和内涵为主的转型发展新阶段,逐步实现城乡居民基本权益平等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生产要素配置合理化,成为我国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先导区、示范区。
19.【分类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突出“三个1亿人”中心任务,因地制宜制定差别化的落户标准,推广专业技术职称、技能等级等同大城市落户挂钩做法,全面放开中小城市和建制镇落户限制,实行省辖市范围内本地居民户口通迁,引导有进城意愿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融入并转为城镇居民。夯实苏中苏北地区特色产业发展基础,增强公共服务产品供给,吸引更多农业人口就近就地转移落户。尊重进城务工人员及家庭的选择权,引导不愿意放弃农村各项权益的本地进城农村居民和异地转入常住人口,平等享有城镇居民基本公共服务。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支持引导其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创新保障房投融资机制,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同步建设公共配套设施,推进约117万户家庭居住的各类棚户区和城中村完成改造。到2020年,新增800万左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
20.【健全“人财地”挂钩机制】
健全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建立财政性建设资金对城市基础设施补贴数额与城市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
21.【提升城乡统筹规划水平】
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自然、传承历史、绿色低碳,实施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实施江苏省美丽宜居城乡建设规划。依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调节城市规模,合理划定“三区四线”,控制城市开发边界,优化城市生产、生活、生态三大布局,促进城市用地功能适度混合和紧凑发展,推动城市规划由扩张性规划逐步向限定城市边界、优化城市空间结构转变。遵循村镇人口变动趋势和农村自然演进规律,完善优化镇村布局规划和镇、乡、村庄规划,合理确定规划发展村庄,优化安排农业、建设、生活等空间,强化公共资源配置引导,有效减少土地闲置浪费,形成适度集聚的分布格局和统一建设蓝图。健全城乡规划编制程序,加强地方人大对城乡规划编制实施全过程监督检查,严格执行规划实施责任追究制度。
22.【切实维护农村居住、生产、生态、文化等多种特色功能】
充分彰显田园风光、乡村风情和乡土风韵。建立统一的城乡要素市场,促进建设用地、科技服务、金融保险、人力资源等要素合理配置。
23.【在更高起点推动沿海地区科学发展】
制定实施新一轮支持沿海发展重大举措,打造“一带一路”建设先行基地、江海联动发展基地、开放合作门户基地,成为我国东部地区重要的经济增长极。推进港口、产业和城镇融合发展,建设以区域中心城市为支撑、以沿海综合交通通道为纽带、以近海临港城镇为节点的新兴城镇化地区。围绕“优江拓海”,发展特色海洋经济。统筹资源开发与保护,全面提高沿海滩涂开发的规模效应和产出水平。支持淮安、泰州、宿迁融入沿海开发战略布局。
24.【培育区域增长新亮点】
积极推动淮河生态经济带的规划建设,统筹实施淮河干线航道及重要支流航道整治工程,构建科技型、外向型和生态型的特色产业廊道,打造淮河生态经济带盐城出海门户。加快推进黄河故道综合治理,创新精准扶贫机制,构建特色农业走廊、绿色生态走廊、历史文化走廊、旅游观光走廊。推进苏南丘陵地区有序点状开发,强化生态修复建设、绿色产业集聚和城乡统筹发展,建设宁杭生态经济带。推动徐州等资源型城市、南京和常州等城区老工业区转型发展,加快产业升级、局场改造和生态治理修复,健全长效发展机制。在沿海地区布局新的区域性中心城市,依托沿东陇海线地区、沿运河地区以及沿宁杭交通通道培育区域次中心城市,增强区域发展支撑保障能力。
25.【改进单纯以地理片区划分为主要依据的区域政策制定方式】
优化整合财政税收、土地保障、科技创新、环境治理、人才支撑和规划管理等政策资源,推进区域政策统一规范、衔接协调。
26.【持续增加农民收入】
在加快农业、就业、创业、物业“四业”富民基础上,通过有序推进农村土地确权、农村各类产权流转交易和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进一步扩大社区股份合作改革,建立健全征地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赋予农民更加充分、更有保障的财产性收入。
27.【积极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
28.【坚持把节约资源作为保护生态环境的根本之策】
加快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绿色化转型,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
29.【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
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建立完善“责任+激励、行政+市场”的耕地保护补偿激励机制。实行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深入实施节地水平和产出效益“双提升”行动,建立完善节约集约用地激励、约束和考核机制。以“空间优化、五量调节、综合整治”为重点,逐步实施新增建设用地减量化。优化配置土地资源,严格控制农村建设用地规模。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和低效废弃盐田复垦利用、村庄建设用地布局调整和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鼓励合理利用地上地下空间,促进建设用地复合利用、立体利用、综合利用。大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提高矿产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水平。到2020年,建设用地地均GDP产出较2015年增长38%,逐步将存量建设用地在土地供应中的比例提高至70%左右。
30.【大力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落实国家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制定实施江苏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强化土壤环境综合监管,严控新增土壤污染,有效防控土壤污染风险。优先保护农用地土壤环境,加快开展重点区域土壤污染综合治理和修复试点示范。建立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体系,控制受污染场地再次开发利用和流转。到2020年,耕地土壤环境质量达标率不低于89%。
31.【制定修订一批能耗、水耗、用地、污染排放等方面的标准】
32.【稳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根据国家部署安排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农村土地产权管理制度体系,逐步实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改革完善土地征收制度,缩小征收范围,规范征收程序,健全完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完善和规范土地租赁、转让、抵押二级市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