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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农业部联合发布通知:年底前永久基本农田全面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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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16-08-12

    近日,国土资源部、农业部联合发布《关于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的意义、原则以及加强特殊保护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把最优质最精华的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

  “尽管我国粮食生产实现‘十二连增’,但人均耕地少,耕地质量总体不高,耕地后备资源不足,是我国最基本的国情。把最优质、最精华、生产能力最好的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资源、集聚力量实行特殊保护,有利于巩固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国土部耕地保护司负责人表示。

  他说,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和《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年底前要全面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并实行特殊保护。目前,106个重点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任务论证审核工作已提前完成。

  当前还面临三项任务:一是指导和推动划定工作向所有中小城市和广大农村展开,确保年底前按时保质完成划定。二是落实全面划定各项任务,推进永久基本农田“落地块、明责任、设标志、建表册、入图库”,形成划定成果。三是加强永久基本农田的特殊保护。

  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绝不允许搞“狸猫换太子”

  该负责人强调,划定永久基本农田要坚持“优进劣出”,绝不允许借规划调整完善之机随意改变原有基本农田布局,更不允许擅自把不稳定耕地、劣地、坡地、生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搞“狸猫换太子”、滥竽充数。

  实行特殊保护要从严管控非农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该负责人说,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擅自改变用途。除法律规定的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选址无法避让的外,其他任何建设都不得占用,坚决防止永久基本农田“非农化”。

  《通知》提出,不得多预留一定比例的永久基本农田为建设占用留有空间,不得随意改变永久基本农田规划区边界特别是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该负责人解读,这意味着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边界特别是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作为不能随意改变的红线,把“红飘带”固定下来,变成了带电的“高压线”。

  实行特殊保护,要加大永久基本农田建设力度。各地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整合涉农资金,吸引社会投资,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和整备区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土地整治,全面推行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提高永久基本农田质量等级。

  实行特殊保护,要完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激励约束机制。一方面要切实落实地方各级政府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主体责任;另一方面,要充分调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管护和建设永久基本农田的积极性。

  该负责人说,2017年上半年,国家土地督察机构将开展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落实情况专项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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