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局16项措施加快推进国土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日前,扬州市局印发实施办法,明确16项措施,推进国土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优化土地资源要素配置,不断提高土地供给的质量和效益。
《办法》明确,优化土地投向,推动产业“补短板”、调结构。紧紧围绕“减少无效和低端供给、扩大有效和中高端供给”要求,着力拓展规划发展空间,重点保障补“短板”项目用地,大力支持新产业新业态用地,加快推动特色小镇和美丽乡村建设,积极构建适应发展需求的土地供给体系。
《办法》强调,坚持综合施策,有效去产能、去库存。按照“主动减量、优化存量、引导增量”要求,统筹增量和存量两种土地资源,加强过剩产能用地项目预审,推进闲置低效工业用地“去库存”,推进房地产用地“去库存”,释放存量空间和建设用地,进一步提升节地水平和产出效益。
《办法》提出,创新供地方式,为实体经济降成本、减负担。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创新土地供应方式,降低工业用地成本,提高工业用地集聚度,构建与企业成长规律相匹配、与产业生命周期相符合的工业用地供应机制,减少土地资源重复投入和过程性浪费。严格按照建设用地标准核定工业企业用地规模,不得将企业规划用地范围外的道路、河流、绿地等纳入到出让范围,也不得由企业承担这部分的征地费用,防止企业无效用地,降低企业用地取得成本。
《办法》明确,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服务监管便捷化、规范化。积极应对、主动适应发展新常态、产业新业态对国土资源供应的需求,从体制机制入手,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流程,全面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强化建设用地跟踪监管,推动审批便捷化、服务最优化、监管规范化。
《办法》要求,强化组织保障,增强改革的领导力、推动力。全市市、县、乡三级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加快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上下联动”的土地管理新格局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市县联动、严格督查考核,加快国土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步伐,为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提供国土资源支撑保障。
(扬州市土地学会 陈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