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局陆海统筹发展试点工作成效明显
一是优化“生产、生态、生活”和城乡建设用地布局。为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推进江苏沿海开发和陆海统筹发展等战略部署,南通编制了《陆海统筹发展土地利用规划》,优先落实生态红线区域内的生态保护用地,合理安排各类用地空间。在坚持耕地和基本农田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农民合法权益有保障的原则下,通过统筹安排建设用地用海空间、实施土地综合整治示范工程、积极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途径,实现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更优化,有效保障沿海开发和新型城镇化用地空间。去年以来,盘活利用闲置建设用海空间1.32万亩,有效保障了沿海区镇的重大项目落地;通过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工程,解决农民建房、乡村基础设施用地,有效保障村镇建设用地需求,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同一乡镇村庄建设用地布局调整试点进展顺利,首批3个乡镇已进入实施阶段,第二批8个乡镇拆旧工作已经启动,实施方案正在报批。
二是实施沿海耕地保护提档升级,促进耕地占补平衡数质并举。依托国土资源部公益性科技项目,实施沿海耕地土壤改良工程,在通州湾示范区选择3300亩围海滩涂,采用秸秆还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等多种手段开展盐碱地土壤改良试验,首批500亩盐碱地改良取得实效,已具备耕作条件,二期改良沟渠等基础工程基本完成。试验完成后,将在沿海地区逐步推广。强化耕地数量和质量占补平衡,探索“补改结合”耕地质量等级与补充面积折算办法,创新耕地占补平衡新路径。
三是探索差别化用地政策,有效推动节约集约用地。南通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陆海统筹实施节约集约用地“双提升”五大专项行动的指导意见》,积极实施低效用地再开发,“十三五”期间拟腾挪低效建设用海空间6万亩,盘活利用城镇低效用地8万亩,整治农村建设用地12万亩。探索差别化用地政策,在全省率先制定《关于南通市区工业用地实行先租后让降低实体经济用地成本的意见》,通过“先租后让”办法的实施,用地成本可下降10%以上。
(南通市国土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