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组织论证南通陆海统筹发展土地利用规划
根据省政府批准的《江苏省节约集约用地“双提升”行动计划南通陆海统筹工作实施方案》,按照部署要求,南通市编制完成了《陆海统筹发展土地利用规划》。近日,省厅组织有关专家对该规划进行了论证评审。该规划定位为战略指导性空间规划,规划期为2015-2020年,立足南通资源特点和实际情况,在多规融合、三线划定等方面开展了探索,力求通过规划引导,促进陆海资源的统筹利用、保护和管理。专家组原则同意通过《规划》审查,并建议修改完善后报省政府审批。
(南通市国土资源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