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沟渠坑塘架光伏 保护耕地600亩——中能环光伏企业转变用地观念侧记

  • 江苏省土地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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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16-11-18

时值渐渐进入冷冬季节,笔者驱车来到淮安市淮阴区刘老庄乡刘老庄村一块田间地头。映入眼帘的是一大片黄澄澄的金黄稻田,空气中带来阵阵扑鼻的稻香。浇灌这大片良田的是一条近1000米长排水沟渠,两旁竖立着一根根柱桩,柱桩上铺盖着一块块整齐的光伏面板,这就是中能环太阳能发电装置。人们不禁要问,该企业用地为何不选用沟渠两侧的大片良田,而选用绵延弯曲排水渠以及附近的废水坑塘?弄清这事的原委还得从该企业申请用地说起。

去年5月份,该光伏企业负责人来到淮安市国土资源局淮阴分局,咨询了解企业项目用地情况。原来该企业扩建光伏二期用地,选择了刘老庄乡刘老庄村一块约600亩的良田,打算在这块田地上搭建二期光伏用地,申请国土部门对该企业进行项目用地预审。得知这一情况,该国土分局接待人员明确指出,该企业选择的用地现状是规划基本农田,不能占用。基本农田是“红线”、“高压线”,是土地管理的重中之重。同时,亦向该企业负责人出示的江苏省领导对我省光伏用地的明确批示:光伏用地配电房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办理土地合法手续;桩基用地不得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光伏组件不得影响农作物的生长。听了介绍后,企业负责人是一筹莫展,很是焦急!该国土分局工作人员考虑到光伏项目是国家鼓励类的,同时是清洁性能源。于是对照刘老庄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认真仔细地为企业寻找合适的用地位置。最终推荐了一块200多亩的窑厂取土遗弃的坑塘和一条合适的排水浇灌渠。这样既避免了企业用地占用优质基本农田,同时也降低了企业用地成本,还不影响田间用水排灌,从而达到最大限度地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在刘老庄国土中心所的协助下,经过实地踏看和测量,该企业最终在沟渠和坑塘上架起了光伏太阳能发电装置,放弃了原先计划占用的良田,保护了600亩耕地。

“当前,我国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想企业所想,急企业所急。适时合理引导企业转变土地利用方式,创新土地管理思维,不失为一种明智之举”。

 

(淮安市国土资源局淮阴分局 陈新安、刘雷、佘艳、汪翠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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