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土地南京督察局到淮阴检查不动产登记工作
为确保所有市、县于2016年12月31日前“颁发新证、停发旧证”,根据国土资源部部党组决策部署和国家土地总督察指示要求,南京督察局于2016年10月18日分别向江苏、安徽、江西三省人民政府发出《督察通知书》,要求三省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强对市、县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施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相关问题,确保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在基层落地实施。11月22日,国家土地南京督察局到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开展省级预警督察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施专项督察,南京督察局副专员程正平一行在淮阴区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实地查看办事流程和资料档案室。
淮阴区于2016年6月12日发布《关于在淮阴区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通告》,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自6月16日开始颁发不动产证书,按照工作计划安排,颁发新证、停发旧证,该区积极构建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信息、区域、服务“一体化”模式,将土地登记交易和房产登记交易的职能整合到一个部门,并建成一体化信息平台,实现各部门数据交换、信息共享和实时互通。目前,数据整合、流程再造、系统开发、窗口建设、信息平台建设、资料管理和安全保密等不动产登记重点工作正有序进行。
群众利益无小事。程正平对淮阴区的相关工作表示肯定,希望该区认真履职尽责,准确把握土地利用和管理的薄弱环节。同时要积极稳妥、有序推进不动产登记证的发放工作厘清各类不动产登记、交易、审批管理的职责边界,优化登记流程,减少办证工作环节,更好地服务企业、服务群众。
(淮安市国土资源局淮阴分局 包卫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