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创新开展联合预审做到严、密、实
从2013年开始,如皋就全面推行工业项目新增建设用地联合预审查制度,凡没有或未通过预审的项目,一律不允许落地。2015年底,市国土局又联合发改等部门一同提请市政府出台皋办〔2015〕85号文件,将预审范围扩大到所有需使用建设用地的项目,将农民建房、公共公益等所有项目均纳入用地预审范畴。
扎实开展项目联合预审,创新工作举措,部门共同把关,切实做到了三个“统一”:标准统一做到“严”,用地标准严格执行省国土厅工业建设用地指标,主功能区总投资1亿元以内和其它镇总投资3000万元以下工业项目,不得单独申报用地;通道统一做到“密”,全市一个通道准入,防止项目引入多头承诺,随意表态;程序统一做到“实”,凡新增项目用地或老用地内改、扩建,村、企服中心、建设部门、维稳办、镇区主要负责人必须进行会签,凡新增项目用地或老用地扩建,均需报市政府进行联合预审,市发改、规划、国土等部门全程参与工业项目的前期可行性研究和初步审查设计,将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作为审查重点,对不符合用地控制指标要求的,发改部门不予立项,规划部门不核发选址意见书,国土部门不履行供地程序。
同时,对通过联合预审的项目根据项目投资额、产业发展潜力等综合情况实施排序,按照先急后缓原则确定用地指标配置,科学合理实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该项举措的全面高效实施,进一步确保了用地计划配置的科学化、精细化,有效促进了全市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全面提升了全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更充分发挥了专业园区集聚示范效能。
(如皋市国土资源局 万君、郑淑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