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国土资源局荣获常州市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市创建活动先进集体记二等功表彰奖励
2016年,常州市以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市创建活动为抓手,大力实施节约集约用地“五大工程”和“1+6”改革试点,积极探索“五化节地”新路径,经过两年努力,常州市土地利用核心指标在全省乃至全国名列前茅,常州市人民政府被国土资源部授予全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市称号,被省国土厅评为全省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市。通过创建,我市获得了2700亩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奖励指标,调整完善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了永久基本农田,为全市行政区划调整后不断优化生产力布局提供了科学发展的保障,通过提高用地门槛、鼓励建设标准厂房、改革工业用地出让方式等举措,节地水平和产出效益得到大幅提升,促进了企业转型升级,凝聚了全社会节约集约用地共识,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常州作出了贡献。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根据《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有关精神,2016年12月30日,常州市政府发出《关于对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市创建活动先进集体记功的决定》(常政发[2016]183号),决定给予常州市国土资源局记集体二等功。
(常州市土地学会 姚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