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全省第一家开展储油罐构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
3月31日,如皋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对焯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的38个储油罐所有权办理了首次登记,是我省此类构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的首创。
如皋市沿江有近二十家石化、粮食储运加工企业,存有大量的储运构筑物。《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中只有“具有独立利用价值的特定空间以及码头、油库等其他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按照本实施细则中房屋所有权登记有关规定办理”的原则性规定,《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对油库的不动产所有权登记也没有明确。为了保护企业不动产权利,在经济下行压力下增强企业的融资能力,不动产登记中心从服务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克服现行的相关登记制度中对油库不动产所有权登记没有明确规范依据的困难,主动牵头,与发改、规划、设计、消防、环保、安监、测绘等部门会商,梳理此类构筑物从立项、规划许可到五大责任主体验收、消防验收、安监验收的整个业务流程;深入企业项目现场进行调研;参照房屋所有权登记操作规范制订出规范的收件目录和审核要点,既减化收件手续,又对物的合法性进行查验达到行政确认的目的,成功进行了首例登记。另外,如皋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还在深化对码头不动产登记的研究,着手开展码头构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
(周长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