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亭湖区开展“无违法建设镇(街道、经济区)”创建活动
为切实解决非法占地、私搭乱建、抢搭抢建等突出问题,维护土地管理秩序,盐城市亭湖区在全区范围内部署开展“无违法建设镇(街道、经济区)”创建活动。该区专门成立由分管区长任组长,城管、住建、国土、规划、公安、组织、监察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创建工作,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明确各镇(街道、经济区)为新增和存量违法建设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辖区内违法建设的排查核实、违法建设整治的宣传发放、成立或者外聘高空专业拆除队伍、信访维稳工作、整治经费保障等。该区还制定专项奖惩办法,对全年无新增违法建设或有新增违法建设但全部拆除到位的镇(街道、经济区)奖励100万元;对在完成年度存量违法建设拆除任务的基础上,每拆除20起存量违建的镇(街道、经济区)奖励1万元;对新增违法建设制止不力且未能拆除到位的镇(街道、经济区)相关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并予以问责,努力达到“新增违建不发生、存量违建逐步清”,力争到今年年底,全区各镇(街道、经济区)基本实现无新增违法建设发生的创建目标。
(吴锦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