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在全国首家实施不动产登记保险制度
日前,南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市分公司签署不动产登记保险协议,标志着南通在全国首创的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制度正式进入实施阶段。
探索建立不动产登记保险制度,是提高不动产登记公信力的有效措施,也是建立和完善不动产登记制度的重要内容。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全面落地以来,特别是涉及房屋不动产登记方面的信访、复议、诉讼明显增多,不动产登记机构的赔偿风险和登记工作人员的追责压力逐渐增大。为切实降低国家赔偿损失、减少登记压力,南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结合实际,在2016年率先进行了初步探索研究,借鉴安全责任险等有关险种政策,提出通过购买登记保险建立赔偿制度的设想,同时积极与市财政部门对接沟通,将保费纳入2017年南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财政预算,同时与多家保险公司洽谈,合理确定保险方案,在确保保险覆盖登记工作全流程的基础上节省财政经费。
实施登记责任险制度后,将从有效降低登记风险、提升登记质量方面考虑,注意总结分析,形成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为全省、全国不动产登记保险制度的建立奠定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