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江都区大力开展土地综合整治
扬州市江都区大力开展土地综合整治。一是强化领导,维护权益。坚持政府主导、民意当先,务实为本的土地整治原则,广泛征求和尊重民意,“先建后拆、先垦后用”,合理补偿安置被拆迁房屋和附属物,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二是完善机制,统筹推进。科学规划、有序推进全区土地整治项目,项目完成数、建设规模、时间进度位居扬州地区前列,已验收完成市级以上投资项目15个,新增耕地6800亩,综合效益显著。三是规范操作,严格监管。严格执行项目公告制、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划定地块严格参照“田成方、树成行、道路畅、沟渠配套”标准验收,对复垦后耕地进行质量等级评定工作,并划入基本农田管理,实行“村集体+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的经营承包权流转组织形式,进行集中经营提高土地产出。
(扬州市江都区土地学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