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局扎实推进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工作
为完善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机制,促进省、市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政策落地见效,日前,在充分调研、广泛征求基层工作人员意见的基础上,《泰州市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实施细则(试行)》正式出台。细则重点突出了对再开发工作操作层面的具体指导:一是落实规划和计划编制工作。明确编制主体、编制范围、审批程序,切实推进再开发专项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编制。二是制定实施方案编制规范。明确编制流程、方案内容、审批程序。提出因地制宜、“一地一策”制定方案的原则,由相关部门对初步方案共同出具审查意见,确保方案切实可行。三是加快方案推进实施。创新报批方式,方案与供地材料同步报批,减少报批流程、缩短审批周期,切实加大再开发项目推进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