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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亭湖区出台标准厂房建设奖补办法

  • 江苏省土地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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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17-11-07

 

盐城市亭湖区出台标准厂房建设奖补办法
 
为激励镇村建设标准厂房,推动“以地招商”向“以房招商”转变,盐城市亭湖区出台专门文件,对建设标准厂房的镇村进行奖补。该区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对完成当年新建标准厂房目标任务的镇,各奖励50万元;各镇当年新建多层厂房占当年新建标准厂房面积比,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分别奖励前3位的镇30万元、20万元、10万元。鼓励有条件的村到镇工业集中区建设标准厂房,每建成1万平方米标准厂房,奖励村20万元,有力促进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吴锦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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