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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加大土地供应管理力度进一步调控市区房地产市场

  • 江苏省土地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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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17-12-04

    继4月10日下发《关于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通知》后,扬州市政府11月29日就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出台15条措施,从四个方面加大土地供应管理力度,进一步稳定市场预期,保障刚性需求、强化市场监管。一是落实用地计划。落实《扬州市区商品住宅用地供应中期规划及近期计划》,今后三年,市区住宅用地平均每年上市量不少于2600亩;二是加强土地市场管理。严格土地市场准入条件,加强商品住宅用地成交价格的控制,按照地块确定土地出让条件和建设要求,明确地块公建配套,合理设置商品住宅用地的挂牌起始价、指导价和最高限价;当土地竞拍达到指导价时,将住房销售模式由预售改为现房销售,当土地竞拍达到最高限价时,中止现场竞价,对有意继续竞价的企业采用现场摇号方式确定中拍人。坚决“控溢价、防地王、降过热”,稳定房地产市场供应预期。三是开展住宅用地清理。对已供地未开工、已开工未销售的普通住宅项目,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和跟踪服务,对超过2年不开发、配套设施未先建到位的,逐一清查处理,促开工、促上市、促竣工。四是增加保障住房用地规模。制订公租房、限价商品住房、棚改安置房等保障性住房用地方案,选择位置相对适中、交通相对便利的地块近期优先上市,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从2018年起,每年市区公租房、限价商品房供地比例不少于商品住宅建设用地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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