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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全面启动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高效精准推进转型升级

  • 江苏省土地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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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17-12-15

 

 
    通过对企业的亩均税收、亩均销售收入、单位电耗税收、单位能耗税收、单位主要污染物税收等指标进行评价,倒逼落后和过剩产能退出、低效企业转型,推动制造业向中高端攀升,实现真正的“腾笼换鸟”。人民网从今天下午召开的江苏省政府发布会上获悉,该省《关于开展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已正式印发,2017年底,各设区市将全面启动该项工作。
    江苏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王志忠表示,该省高度重视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工作,这不仅是中央的明确要求,也是江苏工业发展的现实需要,且在苏州、南京、无锡、南通等地以及省国土厅等有关部门已经展开了探索。针对企业的不同规模,江苏给出了不同的评价指标。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要为亩均税收、亩均销售收入、单位能耗税收等3项指标;用地3亩及以上的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主要为亩均税收、亩均销售收入、单位电耗税收等3项指标;重点排污工业企业主要为亩均税收、亩均销售收入、单位电耗税收、单位主要污染物税收等4项指标。
    针对江苏各地区域发展的不同情况,文件强调不搞“一刀切”,注意地区差别、行业特性、发展阶段,以县(市、区)为综合评价主体。各地可根据上述基本方法,自行确定各项指标基准值和权重。根据企业综合评价得分高低排序,将企业分为ABCD四类。A类为优先发展类,是指资源占用产出高,经营效益好,税收贡献大的企业;B类为鼓励提升类,是指经营效益较好,但发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的企业;C类为监管调控类,是指效益与贡献相对较差,需要进行倒逼提升的企业;D类为落后整治类,是指发展水平落后,综合效益差,需要重点整治的企业。根据安排,2018年底,江苏要完成对全省所有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数据信息归集全覆盖;2020年底,完成对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用地3亩及以上的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和全部重点排污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全覆盖。
    据悉,江苏将制定全省统一的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系统软件开发标准体系和接口规范,归集工商、环保、国土、税务、安监、电力等涉企数据。同时,通过综合评价,逐步建立支撑决策研判的企业信息资源库,提供及时高效的信息,开展统计分析、预测预警和评估研判,反映工业经济运行与产业(行业)发展的实际状况和发展趋势,提升信息保障和辅助决策能力,为政府决策提供全面准确便捷的企业信息服务。
此外,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评价结果将作为产业政策引导、资源要素配置和行政监管的重要依据,重点围绕运用差别化用能(用电、用气、用热等)和水资源、水价政策及交费方式,用地保障、信贷政策、财税政策、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价格,以及其他相关服务管理等方面,制定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的资源配置政策、操作细则,着力实现要素资源合理配、优质配、高效配。
(来源:人民网 作者:朱殿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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