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局坚持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
今年以来,滨海县局积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党风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良好成效。
落实主体责任。年初签订廉政责任状,明确各单位、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工作格局。围绕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定期研究落实措施,做到常谋划、常部署,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得到全面履行。
强化宣传教育。扎实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制定出台廉政建设学习制度,明确学习内容。先后组织收听专题课,观看廉政教育专题片,到县看守所开展警示教育,通不断增强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每周一次廉政短信提醒,在分局、所设置廉政教育警示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廉洁从政。
开展作风建设。严格执行省厅“十项禁令”和市局关于作风建设各项纪律规定,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反“四风”,不断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严格控制一般性费用支出、公务接待费用支出。认真落实上下班脸谱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做到从紧管理、从严约束。开展深化“正风肃纪村(居)行”活动,坚决纠正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开创务实、为民、清廉的国土资源工作新局面。
(汪洋 汤慧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