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创建成效显著
扬州市以节约集约模范创建为“风向标”和“指挥棒”,坚持“市县联创、整体推进”,持续巩固和深化全省、全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市”创建成果,推动全市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整体提升。高邮市落实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节约集约用地成效明显,作为全省5个县(市、区)之一,受到国务院通报表扬和激励奖励。广陵区创成全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四个创新’示范点”,全国仅有13个、全省唯一。国土资源部创建办在扬州召开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四个创新”示范点交流研讨会,与会代表实地观摩空间开发“跳仓法”、无围墙企业群、水下空间开发等节约集约用地现场。扬州市本级和邗江、广陵、宝应等3个县(市、区)持续获评省级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市、模范县(市)。截止2017年年底,扬州市节约集约模范创建累计获得用地指标奖励9900亩。
(扬州市土地学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