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姜堰区推进工业企业闲置土地处置和低效用地再开发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区工业企业闲置土地处置和低效用地再开发领导小组,由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在国土分局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对工业企业闲置土地处置和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的指导协调、考核奖补等工作。二是强化政策引导。区政府今年初制定文件,明确闲置土地、低效用地认定标准、处置方式、面积认定,经考核验收后给予税收、土地出让金等政策支持,对所在镇(街道)、园区或所属企业一次性补助奖励。三是强化服务保障。各镇(街道)、园区,各有关部门积极宣传引导,做好政策解读,完善工作制度,落实工作责任,确保规范运作、有序开展。四是强化信息公开。建立项目信息公开制度,畅通沟通渠道,充分尊重土地权利人意愿,切实保障其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 (姜堰土地学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