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试点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评估
选取邗江区方巷镇、广陵区沙头镇、生态科技新城泰安镇三个乡镇,开展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评估试点,探索建立住宅、工业、商业等主要用途的基准地价体系,一方面为宅基地有偿使用价格评估、农房抵押价值评估,以及利用宅基地作价入股发展乡村旅游等提供基础支撑,鼓励农民利用原有宅基地及农房开展乡村旅游、农家乐、民宿等生产经营活动;另一方面,通过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体系的构建完善,推动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更加规范,农民利益得到更多保护。
下一步,该市还将在全市范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中推广宅基地有偿退出,即不要求宅基地异地安置的宅基地原使用权人,可以在农房评估价格基础上获得6-10万元不等的宅基地使用权补偿,具体补偿标准由各县(市、区)具体确定。(扬州市土地学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