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改进补充耕地管理方式落实“三占三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改进管理方式切实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的新要求,近日南通市国土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改进补充耕地项目管理的意见》,建立以数量为基础、产能为核心的耕地占补平衡新机制,补充耕地项目实行耕地数量、水田面积、粮食产能三类指标分类管理,建设用地报批时以“算大账”的方式相应核销三类指标,落实“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要求。下一步,南通市将着力通过实施高标准农田、“旱改水”、村庄建设用地复垦等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多来源途径、多资金渠道补充耕地用于落实占补平衡,做到新增出数量,改造出水田,提升出产能,促进耕地数量、质量和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十三五”以来,全市共落实补充耕地8.25万亩,已批准的14.53万亩建设项目用地全部实现“先补后占、占一补一”,牢牢守住了664.40万亩耕地红线。
(南通市土地学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