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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出台意见提高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 江苏省土地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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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19-03-25

 

 
扬州市印发《关于提高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的实施意见》,细化5个方面16项具体政策措施,进一步优化土地资源要素配置,加强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高质量发展。
《意见》提出,精准调节土地投向,促进资源要素集中集聚。优化重大产业项目用地布局,通过“多规合一”引导各类产业科学布局,促进产业发展与资源供给空间协同;优先保障重大产业项目用地,将指标安排与项目体量、环境容量、开发强度、产业布局相挂钩;强化工业项目用地准入综合评估;加强工业企业履约管理。
《意见》要求,推行“两提高一缩短”,提高工业项目建设用地容积率,提高工业用地地价水平,以弹性出让缩短工业用地出让年期,提升工业用地供给质量。
《意见》明确,创新工业用地模式,保障小微“两创”企业用地,以“无围墙企业群”、工业地产等形式推进高标准厂房建设,统建生产生活配套设施,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
《意见》强调,盘活闲置低效用地,强化资源循环高效利用,健全闲置土地处置机制,市县联动、部门互动分类处置批而未供土地,以“倒逼+激励”机制推动低效用地再开发。
《意见》要求,加强工业用地全程监管,促进企业主动集约用地,开展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建立以工业企业亩均税收、亩均销售收入、单位能耗税收为核心的综合评价制度;实行工业用地节约集约考核奖励,将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纳入地方政府年度综合考核目标体系,每年评选认定亩均税收十强工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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