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土地学会
首页
学会概况
学会简介组织机构学会领导学会章程工作制度
动态信息
学会动态行业信息市县简讯图片报道
学术研究
学术动态专家视点咨询建议专题研讨
科技科普
科技服务科普宣传科学知识国土文化
会员之家
会员信息专家风采从业机构教育培训
学会党建
党建动态组织制度党建知识
江苏土地
全部2026202520242023202220212020

扬州市建立土地供应集体决策机制

  • 江苏省土地学会
  • 浏览量:2
  • 发布时间: 2019-04-23

 

     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市场秩序,更好体现土地供应决策过程公开透明、有案可查、永久追溯,扬州市建立市区土地供应集体决策机制,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自然资源、发展改革、财政、工信、商务、生态环境、住建、文旅等八个部门及市辖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负责人为成员的土地供应集体决策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研究事项包括:研究确定市区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研究确定市区经营性用地挂牌起始价,出让条件、投资发展协议等出让方案;研究确定重大国有土地资产处置方案;其他土地供应过程中需要集体决策的事项。扬州市规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按照相关要求,建立相应的土地供应集体决策机制,市县联动、部门互动,依法依规履行土地供应批准程序,做到土地供应的决策过程公开透明、决策记录有案可查、决策结果永久追溯。

(扬州市土地学会)

联系我们
Tel:025-86599830、86599831、86599832
Fax:025-86599831
Email:jstdxh@163.com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75号新楼

江苏省土地学会 版权所有 © 协会易 技术支持苏ICP备10021154号 苏公网安备320105020114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