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榆区出台存量闲置资产盘活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扎实做好“闲置和低效存量资产”的盘活工作,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率,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助推经济高质发展,9月5日,赣榆区人民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快存量闲置资产盘活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时间任务。利用三年时间通过“政策引导、司法处置、收储重组、项目招引、绩效倒逼”等方式,对“未批先建、批而未供、供而未用、用而未尽、建而未投、投而未达”等六种类型的闲置资产进行分类处置,实行“一户一案”、“挂号销号”、“闲置清零”机制,力争到 2021 年盘活闲置资产300万平方米(折合土地面积4500亩)。《意见》明确措施。进一步建立健全项目准入机制,建立完善了项目准入标准和项目引进门槛标准的“下限”,规范招商引资合同和投资开发协议,从源头上防止产生新的土地闲置及低效利用土地现象;同时,进一步建全企业综合评价体系,根据企业综合评价结果,实行差别扶持政策,倒逼企业转型升级,淘汰落后产业。《意见》的制定实施。进一步科学合理调整全区资产使用结构, 拓展项目落地新空间,提高闲置资产的使用功能和利用效益,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发展。目前,全区已成功收储3宗闲置资产。(连云港市赣榆区土地学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