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强基础促发展 推动乡村振兴
日前,为了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助推新沂如期实现全面小康,新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发《关于强基础促发展推动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明确以“科学规划、保障用地、服务发展”,充分发挥自然资源基础性、支撑性和保障性作用为指导思想,坚持“规划优先、产业为本、城乡融合、改革创新”等基本原则,成立领导机构、明确部门职责、分解工作任务,从8个方面细化完成“1+5+8+190”总体规划布局(1个中心城区、5个重点中心镇、8个特色镇、190个规划发展村庄)目标具体办法。一是助力脱贫攻坚,促进富民增收。适当提高补偿标准和进城入镇奖补,控制农村社区和镇区安置价,推动宅基地有偿退出。支持闲置农房盘活,增加农民资产性收入。二是强化规划引领,改善人居环境。依据2019版全市镇村布局规划,新建省级、市级美丽宜居乡村5个,建成特色田园乡村8个。三是强化要素配置,落实用地政策。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节余的建设用地,优先用于乡村建设,用好用足农业设施用地政策,保障农村产业发展用地。四是实施“三乡工程”,推动融合发展。新编规划安排不少于10%规划空间保障乡村产业发展,不低于5%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优先用于支持“三乡工程”和一二三产融合发展项目。五是推动农房改善,打造精品工程。组建专家指导团队,落实市级专家论证制度,加强对农民群众集中居住区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编制指导,努力打造精品工程。六是探索创新改革,推动试点创建。推动乡村建设审批“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制定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配套制度。七是全域整治,精品建设。深入开展绿美村庄建设,积极推进乡村湿地保护修复;加快培育农村林木种苗产业,支持发展林下经济,促进富民增收。八是推动专项整改,确保整改实效。有序推动省委专项巡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反馈意见整改,全力抓好4项牵头和4项配合整改任务。
目前,全市已开工建设新型农村社区27个,达到入住条件4029户,预计年底前可达6000户;编排2018---2020年三年计划实施48个项目清单,改善农房21184户;植树近770万株,完成绿化6万亩。(新沂市土地学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