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积极保障乡村振兴项目用地
统筹增量存量规划空间,根据现代农业农村产业发展需要,各镇(区、街道)在编制和实施镇级国土空间规划时,应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振兴用地需求,优先保障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园区和农业农村重点项目。鼓励通过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盘活土地资源,形成的建新指标除满足安置需求外优先用于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项目。通过同一乡镇范围内村庄建设用地布局调整,将节余指标在本县域范围内乡镇挂钩使用,优先用于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项目。纳入国土空间规划重点建设项目清单、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和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项目视同符合规划,参照批次用地方式,简化审批手续单独组卷报批。根据农村产业特点,对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确需点状布局的项目,可以纳入单独选址建设项目,按照“建多少、转多少”的原则,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征收和供应手续。农业生产过程中所需各类生产设施和附属设施用地以及农业规模经营必须建设的配套设施,按规定纳入设施农用地管理,实行乡镇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