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县着力推进耕地“三位一体”保护
射阳县从强化制度建设、强化法规宣传、强化项目实施、强化补偿激励等四个方面,积极推进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
强化制度建设。该县耕地保护任务为202.24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为176.69万亩。县委县政府明确要求将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列为日常工作重点,建立了县、镇、村三级耕地保护责任网络体系,层层签订耕地保护目标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书,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具体工作专人负责的工作制度,层层量化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将耕地保护目标落实到地域、人头。
强化法规宣传。通过加大对《射阳县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关于加强自然资源管理的实施意见》、《射阳县土地管理实施细则》、《射阳县各镇(区)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等系列文件的宣传力度,从思想源头上牢固树立各镇区耕地保护的责任意识,在全县营造了浓厚的保护耕地氛围。
强化项目实施。“十三五”期间,共实施完成耕地占补平衡项目332个,新增耕地面积2.54万亩,除保障了全县耕地占补平衡需求外,剩余指标积极参与省级交易平台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和有偿统筹给大市区使用,为农房改善和乡村振兴提供充足资金保障。大力实施省以上投资土地整治项目14个,实施规模22.67万亩,新增耕地面积1.1万亩,通过对项目沟渠田林路综合治理,桥涵闸站科学配套,使得原中低产田建成了“田成方、林成网、路相通、渠相连”的高标准农田。
强化补偿激励。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政策,加大闲置、低效用地盘活力度。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大力推进各类土地整治项目,并给予各镇区一定奖补资金,以提高各镇区申报各类土地整治项目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同时对耕地保护工作突出的镇区,优先推荐为省级耕地保护激励单位,长荡镇、海河镇、千秋镇、兴桥镇、黄沙港镇先后被表彰为省级耕地保护激励单位,各获得200万元资金奖励。(射阳县国土资源学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