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推动工业集中区提升发展
扬州市近日印发意见,从规划引领、布局优化、特色发展、集约用地四个方面,坚持规划管控服务、土地要素支撑保障双轮驱动,推动全市工业集中区潜力激发、产业集聚、结构调优、质态提升。
强化规划引领。以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为契机,重新修订完善工业集中区空间布局和发展规划,提升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优化发展布局。重新认定全市工业集中区,确定市级重点发展型和优化发展型名单。鼓励发展质态好、规模总量大的重点发展型工业集中区创建省级以上开发园区。鼓励省级以上开发园区与工业集中区协同发展,通过托管、代管、共建构成“一区多园”发展格局。坚持特色发展。按照“突出特色,错位竞争”原则,每家工业集中区明确1-2个主导产业作为特色产业,强化效益取向、狠抓税源培植,以亩均论优劣、按贡献论英雄,引导工业集中区特色发展。倡导集约用地。从严控制工业集中区新增工业项目用地。
在确保安全、不改变用途前提下,鼓励通过厂房加层、老厂改造、内部整理等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容积率。引导集中区通过产业更新、增容技改、综合整治等盘活存量土地。建立低效用地退出机制,支持属地政府对无法实施自主再开发的低效用地进行收储并给予合理补偿;开展集中区改造提升行动,通过拆除危旧厂房、限期搬迁、有偿收储等推动低效用地退出。(扬州市土地学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