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引领自然资源工作高质量发展
自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以来,滨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通过领导干部带头学、党员职工全员学、联系实际认真学等形式,迅速掀起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滨海坚持把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举措和实际成效,以实际行动让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全县自然资源系统落地生根、开花结果,推动自然资源工作高质量发展。
以空间规划为引领,科学优化国土空间。紧抓“三区三线”划定机遇,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加快完善林保、村控区和三年计划等专项规划,同步编制村庄规划,保障自然资源科学利用和保护,推动资源要素向平台集中,引导优势产业集聚,推进“产城人文”深度融合。加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明确县域生态、农业、城镇各类空间的用途管制规则,分区分类实施用途管制,严格空间准入和转用管理。
以要素保障为重点,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主动对接发改、经信部门和平台主体,通过争列省重大项目,全力争取省留用地指标;千方百计抓好批而未供土地、闲置土地处置及城镇低效用地的盘活利用,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加强乡村振兴、城市建设批次用地、社会民生以及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的用地保障工作,确保各类建设项目用地上报及时、供应及时;坚持生态优先、不占和少占林地的原则,严格控制林地使用,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临时占用林地审批手续;逐个对项目用海报批明确路线图,明确时间表,明确责任人,明确工作要求,从速从快办理用海项目手续。
以绿色生态为抓手,加强自然资源保护。加强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管理,确保补划的永久基本农田保质保量;强化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确保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的实现;在遵循现行政策、尊重历史事实的基础上,“一事一策”分类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逐宗对照化解,推动历史遗留问题“清仓见底”;以林长制为抓手,完成10个绿美村庄建设,持续推进退化林修复与低效林改造工程;进一步加强沿海海洋生态修复,坚持与沿海地区的镇区联合开展常态化海洋巡察机制,有效保护海洋生态环境。
以惠民利企为导向,持续深化审批改革。实行审批用地项目一事一牵头负责,对审批项目由分管领导牵头和相关职能科室负责,对用地项目强化保姆式服务意识;对县确定的重大项目,由局党委班子成员全程跟进,实施点对点、全流程、精细化服务保障,确保重大项目尽早落地,开工建设;开展“帮企办代企办”,重大项目“代办服务”、重点工程“跟进服务”、重点企业“上门服务”,实现项目审批“零停留”、服务企业“零距离”;深入开展交房(地)即发证工作、深化不动产登记“一窗一网” 等改革,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提高登记办证效率,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滨海县国土资源学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