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局严格落实汛期地灾防治“三查”制度
一是强化雨前排查。制定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拧紧汛前责任“螺丝钉”,开展汛前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全面筑牢筑实汛前地灾防治“堤坝”。完成启东市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及2022年度地面沉降监测资料确定的27个中高风险区段排查,采用边排查边整理的方法,建立地质灾害隐患防范工作台账。
二是加强雨中巡查。严格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重点排查人员密集区、交通干道沿线、基础设施周边以及在建工地、工矿企业、水利工程、旅游景区(点)、学校医院等所在的重点区域和重点部位。野外重点调查共27处,拍摄照片780余张,调查过程中未发现地质灾害隐患点。
三是严格雨后复查。对建设热点地区和年均沉降量较大的中心区域,特别是吕四港镇、近海镇、东海镇、寅阳镇等沿海和沿江开发建设区域,加密布置监测点,并适当增加观测频率,开展区域性的地面沉降监测,做到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灾害隐患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