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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三调办发文要求:做好发布验收 推进成果应用

  • 江苏省土地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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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21-08-31

8月26日,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三调办”)发出通知,要求做好各级“三调”主要数据发布以及成果集成验收,稳妥推进调查成果应用。

  通知要求,各省级三调办要抓紧向省级党委和政府汇报本级“三调”主要情况,并做好本级主要数据的发布,组织省以下各级三调办开展“三调”主要情况汇报。各级“三调”主要数据发布前,要报上级三调办审核。

  通知明确,各地要做好各级“三调”工作总结、成果集成等工作。省级“三调”工作报告、技术报告、数据分析报告完成后报全国三调办备存。地方“三调”成果经国家级核查并经地方整改完善,通过国家级复核后,全国“三调”主要情况经党中央、国务院审议通过,标志着全国“三调”成果达到预期质量要求。省级三调办要组织各级三调办开展“三调”有关项目验收等。

通知强调,稳妥推进调查成果应用。各级三调办要做好“三调”成果在政府部门间共享应用。向其他部门提供涉密数据的,应严格执行保密管理有关规定。各级三调办要及时对“三调”形成的所有档案进行整理归档。要注意“三调”数据安全,对委托第三方协助开展“三调”工作的,要在项目验收交付后,认真做好相关数据回收与清理,不得由第三方擅自保存有关数据。

(作者:沙玛建峰  朱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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