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自然资源厅召开江苏省详细规划编制实施管理工作座谈会
12月2日下午,省自然资源厅召开江苏省详细规划编制实施管理工作座谈会,副厅长李如海出席会议并讲话。
李如海指出,详细规划既是城市建设的法定依据,又是直接关系到市民生活的规划,要按照党中央对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要求开展好工作。李如海强调,一要系统谋划,统筹推进。详细规划是规划建设的许可依据,它既要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相衔接,也要作为城市更新、低效用地再开发、成片开发方案、土地储备规划等的重要依据,各项工作、各个环节要系统思考,统筹推进。二要务实创新,科学编制。要突出详细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创新性,在原有规划体系的基础上,研究城市存量发展时代的新要求,加强规划的有效传导,运用城市设计、大数据等技术手段,编制出创新、精致、优质的详细规划。三要严格实施,规范管理。不管是城市更新地区,还是城市新建地区,都要将详细规划作为各项新建改建扩建等活动的法定依据。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严格把关,持续做好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会议就《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详细规划编制实施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和《江苏省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编制指南(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南》)征求意见。各设区市局分别介绍了本市详细规划编制实施管理的经验,针对《通知》和《指南》提出意见和建议,并与省厅就详细规划编制实施中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充分交流。
厅空间规划局、调查监测处、权益处、开发利用处、用途管制处,十三个设区市市局以及省规划设计集团、南京规划编研中心、常州规划设计院等技术支持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