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先行启动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正式发布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先行启动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近日获得沪苏浙两省一市人民政府联合批复,10月26日正式发布,这标志着示范区“1+1+N+X”跨省域法定国土空间规划管理体系构建成型。
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战略,建设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是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的先手棋和突破口。2023年2月,《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获得国务院批准。规划明确:为更好推动先行启动区的建设,示范区执行委员会与“二区一县”(上海市青浦区、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共同组织编制《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先行启动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按照规划,先行启动区规划范围包括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镇和金泽镇、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黎里镇、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西塘镇和姚庄镇全域,约660平方公里。
(苏州市吴江区土地学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