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土地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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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土地学会秘书长会议在句容召开

  • 江苏省土地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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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08-12-01

江苏省土地学会秘书长会议在句容召开

10 月 20 日 ,江苏省土地学会在句容市召开了省、市土地学会秘书长会议。会议报告了中国土地学会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会议情况,研究了学会工作机制改革问题,讨论了三届二次理事会暨2008年学术交流会的有关问题,并对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后土地学术研究的方向作了探讨。会议由江苏省土地学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姜正杰主持,江苏省土地学会名誉理事长杨任远、镇江市土地学会副理事长张连华等领导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镇江市土地学会理事长、国土资源局局长王荣正同志到会看望了大家。

根据陶培荣理事长在江苏省土地学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学会创新机制必须围绕“促进土地学术繁荣和科技发展”的宗旨以及“学术研究和交流”的主业,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全省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努力把江苏省土地学会建设成一个适应土地管理和土地科技的发展形势,符合社会团体的发展规律,具有较高的学术影响力、会员凝聚力、社会公信力和自主发展能力的现代科技团体。

创新学会工作机制,是学会自身发展的内在要求。任何事物都处在一个不断变化的过程中,作为学会工作出发点的国土资源管理事业亦是如此。因此,学会必须根据现实的需要,准确把握时代的脉搏,不断完善内在机制以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国土资源管理事业,更好地为其服务。

学会是学术性社会团体,学术研究和学术交流是学会赖以生存的源泉和基础。当前我们不仅要组织不同层次、各种形式的学术交流会,更要全面贯彻落实三中全会精神,根据“产权明晰,用途管制,节约集约,严格管理”的要求,围绕农村土地管理工作展开学术研究和交流,这也将是09年及以后一个时期学会学术工作的重点。

我们必须从当前学会建设的实际出发,认清学会是独立于权力机构之外非权力的社会团体,在“不等、不靠、不要”的前提下,应当积极争取行政机关的支持。因此,学会要不断拓展社会化服务功能,主动承接政府部门交办的社会服务职能,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的作用,进而扩大学会影响,增强学会发展活力。

此外,会议还就08年年底前的一些具体工作进行了研讨:

一、关于学会工作考评标准和先进单位评选问题。与会人员认真学习了江苏省科协《关于印发<江苏省科协省级学会年度工作考核奖励办法(2008年修订)>的通知》,一致认为应参照该办法针对学会的实际建立一套完整的学会考评系统,进一步完善学会的表彰激励机制,推动学会工作全面、健康发展。

二、关于会员重新登记问题。“继续发展会员,扩大学会队伍”,是三届理事会提出的关于学会建设的四项工作之一,梳理会员队伍,进行会员重新登记,并在此基础上发展新的会员,成为当务之急,也是学会开展工作、更好地为广大会员服务的基础。在 3 月 5 日 召开的省、市土地学会秘书长会议上重点作了布置。截至目前,宿迁、苏州、常州、淮安、徐州等学会都已较好地完成了重新登记工作,其他各市的登记工作也应抓紧完成。

三、关于会费调整

为保障省土地学会开展学术业务活动,加强与各市、县土地学会和团体会员单位的联系和交流,参照中国土地学会会费收取标准,我会拟提高会费。关于新的会费标准问题,在会议上经过讨论,均无异议,会后由学会秘书处负责写成报告向理事长请示,并将提交三届二次理事会通过。

四、关于三届二次理事会暨2008年学术交流会

随着会员撰写的论文一年多似一年,随着我省土地利用和管理的水平日益提升,队伍的业务素质逐年提高,论文数量和质量都有了很大提高,相应的,提交省土地学会交流的论文质量要求也势必水涨船高。各市土地学会、各分会在省土地学会2008年学术交流会召开前,应按理事会第一次会议要求,对其所交流的论文进行一次筛选,最好是评选出优秀论文,然后再提交省土地学会进行交流。

省土地学会名誉理事长杨任远最后强调,学会应以学术研究和学术交流为本职,增强学会的影响力和凝聚力,通过学术交流会、评选优秀科技工作者、办杂志等活动,为广大会员提供交流的平台,为国土资源管理事业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

 

 

江苏省土地学会

二����八年十一月十一日

 

 

 

江苏省土地学会秘书处           2008 年 11 月 11 日 印发

                                          共印3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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