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土地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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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土地学会2009年度第二次秘书长会议在江宁召开

  • 江苏省土地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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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09-06-09

江苏省土地学会2009年度第二次秘书长会议在江宁召开

2009年6月5日 ,江苏省土地学会在南京市江宁区召开本年度第二次秘书长会议。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省土地学会常务副理事长吴震强出席会议并讲话。南京市土地学会理事长翁扬正致欢迎辞,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于广思到会看望了大家。出席会议的还有省土地学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姜正杰、副秘书长钱智敏、孙治淮及各市土地学会的负责同志。会议由姜正杰同志主持。

此次会议的主要议题是学会机构建设和组织发展。会议认为,完成第三层次结构建设,完善团体会员登记手续,是我会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一项亟待完成的任务。同时,为了更好地为广大会员服务,有必要明确会员的权利和义务,特别是学术交流权利等。

会议还对其他一些问题作了讨论,包括正在开展的2009年度学术论文征集、万顷良田建设工程征文和建国60周年书画展活动,正在筹备的老土地科技工作者联谊活动、对外交流及土地科学普及活动。

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于广思在讲话中肯定了土地学会多年来发挥的重要作用及对全省土地工作作出的重要贡献,他期待土地学会能够进一步发挥学术交流平台与智力支持的作用,努力拓展小型化、专题化学术研讨、调研的业务空间。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省土地学会常务副理事长吴震强在讲话中对土地学会工作提出了四项要求:

1、土地学会可以发挥多种作用,但它首先是学术团体,要走在学术研究的前列,充分发挥人才荟萃的自身优势,积极开展调查研究。这不仅为我省土地资源管理和利用提供了智力支持,也有利于提升土地管理工作的社会形象。

 2、土地学会活动要经常化、制度化。学会要定期交流工作,研究、解决问题,加强研究工作与日常管理工作的紧密结合,加强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更有效地指导实践工作。此外,专业分会也要充分发挥专业化的优势,定期开展专题学术交流活动。

3、土地管理与土地学术研究要与时俱进。

不同历史时期都有其自身的特色与要求,因此,无论是土地管理,还是与之密切相关的土地学术研究工作,都必须从实际出发,否则学术研究就成了“纸上谈兵”,进而导致土地管理理论水平低下的后果。

4、各学会负责人要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为广大会员搭建发挥才能的平台。

我们相信,在江苏省土地学会广大会员的共同努力下,江苏省土地学会的各项工作一定能够紧随时代步伐,取得新的更大的进步,为江苏省乃至全国的土地管理工作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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