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土地学会常务理事会会议纪要
宿迁市土地学会常务理事会会议纪要
一、会议认为,2010年工作计划比较具体,客观实在,且便于操作,希望县区学会及学会内设机构按计划认真抓好落实。
二、会议同意,2010年度团体会费仍执行上一年度缴纳标准,即每个团体会员单位缴纳2万元,交纳时间为6月底前,以保障学会专题调研、课题研究、学术交流、论文评选以及外出考察等工作需要。
三、会议一致通过泗洪县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县土地学会理事长李爽同志增补为市土地学会理事、常务理事。
宿迁市土地学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