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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土地学会法学分会配合开展江苏省国土资源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专家论证

  • 江苏省土地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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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17-05-19

 

5月8日,省国土资源厅组织召开《江苏省国土资源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专家论证会。副厅长李如海出席会议并讲话。与会专家认为,省厅出台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既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省政府《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要求的重要体现,也是省厅深入推进法治国土建设的重要举措,具有很强的现势性和示范意义。

这次专家论证会列入了省土地学会法学分会2015年上半年工作计划。参加论证会的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律师金俭、南京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于水等专家,同时也是省土地学会法学分会的副主任委员。与会专家分别从实务和专业的角度,对省国土资源厅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建议。

李如海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出台该《办法》的重要性,厅党组对出台此《办法》意见高度一致,认为这既是依法行政工作的重中之重,也符合厅党组以上率下的工作思路,对全省系统加快重大决策程序制度建设作出了表率;二是要修改完善好该《办法》,各位专家都提出了很多很好的修改意见,会后要尽快吸纳进去,确保《办法》既符合上位法,又具体可操作;三是要执行实施好该《办法》,《办法》的制定出台要从制度上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质量,促进依法行政。

  

(省土地学会法学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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