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自然资源厅召开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研讨推进会
2月28日,省自然资源厅召开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研讨推进会,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部署要求,总结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各地工作推进情况,讨论研究试点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扎实有序推进各项试点工作,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试点任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崔娟出席会议并讲话。

崔娟充分肯定了试点工作部署开展以来取得的成绩。她指出,省厅高度重视试点工作,积极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工作部署和要求,指导试点城市扎实推进试点工作,组建工作专班,建立协作机制,加强政策研究,开展专题调研,按时完成了试点实施方案报部备案工作。各试点城市高度重视,成立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地方实际,研究试点配套政策,编制完成试点实施方案,积极开展低效用地调查摸底和上图入库等工作。
崔娟指出,低效用地再开发是提高土地要素配置精准性和利用效率、增强土地要素对优势地区高质量发展保障能力的重要举措,是关系“三大工程”的全局工作。各试点地区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推进试点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要把握关键问题,牢牢守住耕地和生态保护、维护农民权益和产权人合法权益、市场经济规则和公平公正原则及安全这四个底线,实现工作职责定位、要素供应方式、盘活利用方法、政策工具运用、部门协同配合的转变。要精心组织实施,全面摸清底数,全程跟踪监管,加强实践总结,大力推进产业园用地提质增效。要加强统筹协调,细化目标抓推进,突出重点抓推进,高位推动试点走在前列。
崔娟强调,要全力推,落细落实试点工作任务,努力在全国走在前,做示范。要积极试,在守住底线的前提下探索江苏经验,归纳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制度、政策、机制性成果。要特色做,结合地域特点做出一批典型案例项目,打造具有江苏特色的样板示范。
会议学习了泉州市盘活利用低效用地试点的工作经验,南京、无锡、常州、苏州等4个试点城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分管负责人围绕试点方案、工作进展、典型项目、存在问题和有关建议分别作了汇报交流。厅相关处(室、局)、直属单位及相关单位代表作了发言,对各地试点工作表示支持,并就相关问题作了回应解答。来自东南大学、河海大学、省测绘资料档案馆、南京师范大学、南京大学的专家从各个角度发表意见,对低效用地再开发深入进行阐释,对各地试点工作做法给予点评指导。
特邀到会的江苏开放大学校长丁荣余在讲话中表示,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既要关注政策性、操作性,也要关注发展性,与中央和省大的经济方略、江苏产业转型升级、开发区转型换代等相衔接,创新利益机制、统筹运作和联动机制,打通结合点,做好高质量发展大文章。
省土地学会副理事长、秘书长顾迅建应邀参会,他表示,将发挥学会联系土地科技工作者的特点,运用学会平台,围绕低效用地再开发重点难点问题,协调专家开展学术研究、专题研讨交流活动,积极建言献策,助力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按照省厅统一安排,下一步,学会还将派出专人参加省厅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专班工作。
(江苏省土地学会秘书处、土地经济分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