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土地学会关于落实江苏省土地学会2009年第一次秘书长会议精神的通知
宿迁市土地学会关于落实江苏省土地学会
2009年第一次秘书长会议精神的通知
各县土地学会、市土地学会各分支机构:
为贯彻江苏省土地学会2009年第一次秘书长会议精神,现将需要落实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迎接省厅4月底召开的“万顷良田建设工程”研讨会议,请按照省学会要求按时上报有关“万顷良田建设工程”方面的论文。请各单位抓紧组织专人撰写, 并将写好的论文于
二、为纪念新土地管理法颁布10周年,省土地学会法学分会将在8月份开展有关征文活动。请各单位提前思考,先组织法学分会(法规监察科室)有关人员围绕土地管理法相关内容进行研究,待省土地学会撰写提纲下发后,再确定题目,动笔撰写。
三、根据省土地学会计划安排,江苏省土地学会2009年第三次秘书长会议定于7月份在我市选择一个县召开,请各县都要做好接待及相关准备工作。
四、为履行团体会员义务,请各单位按照省土地学会会费标准[常务理事团体会员单位(市学会)20000元、理事团体会员单位(沭阳)10000元、其他会员单位(泗阳、泗洪)8000元]按时向省土地学会缴纳会费。
五、为提高工作效率,实现资源共享,各县土地学会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强本级学会网站建设,力争年底前全市的论文征集、专题研究、学术交流、成果转化等工作均能在网上进行。通过创新学术研究、学术交流方式,推动全市国土资源学术研究水平跨上新的台阶。
六、关于落实中国土地学会《关于征集2009年海峡两岸土地学术研讨会论文的通知》工作,此《通知》已复印下发,请各单位按照有关要求抓好落实。

